栖霞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(EPC)中标候选人公示

【信息来源:烟台】【信息时间:2026-07-22  阅读次数: 【字号 我要打印】【关闭
栖霞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(EPC)中标候选人公示 E3706002318009498
2026-07-22 2026-07-25

一、项目名称:栖霞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(EPC)
二、项目编号:E3706002318009498
三、标段(包)名称:栖霞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(EPC)
四、招标公告发布日期:2026-06-25
五、评审日期:2026-07-16 09:00
六、中标候选人:
序号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成交金额
1 信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栖霞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(EPC) 费率:0.9556
2 中建八局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栖霞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(EPC) 费率:0.9583
3 山东业达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栖霞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(EPC) 费率:0.9595
七、公示期:2026-07-22至2026-07-25
八、联系方式:
1、招标人:烟台盈泽城市服务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人:苏俊铭 联系电话:0535-5576788
2、招标代理机构: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地址: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93号二楼
联系人:张雨联系电话:0535-6830512
3、监督电话:0535-5266755
九、备注:
异议说明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四条、第六十条等规定和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》(七部委第11号令,2004年6月21日颁布)的有关规定,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应当在中(定)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。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,作出答复前,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。采用“评定分离” 模式的,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,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 投诉说明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四条、第六十条等规定和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》(七部委第11号令,2004年6月21日颁布)的有关规定,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,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,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。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,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