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台业达实业有限公司A-23安置小区三期电力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

【信息来源:烟台】【信息时间:2026-02-03  阅读次数: 【字号 我要打印】【关闭
烟台业达实业有限公司A-23安置小区三期电力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YHZH-2025097
2026-02-03 2026-02-06

一、项目名称:烟台业达实业有限公司A-23安置小区三期电力配套工程
二、项目编号:YHZH-2025097
三、标段(包)名称:烟台业达实业有限公司A-23安置小区三期电力配套工程
四、招标公告发布日期:2025-12-29
五、评审日期:2026-01-27 14:00
六、中标候选人:
序号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成交金额
1 烟台业达建工有限公司 烟台业达实业有限公司A-23安置小区三期电力配套工程 4434.989599万元
2 东方旭能(山东)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烟台业达实业有限公司A-23安置小区三期电力配套工程 4437.480832万元
3 山东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烟台业达实业有限公司A-23安置小区三期电力配套工程 4436.347956万元
七、公示期:2026-02-03至2026-02-06
八、联系方式:
1、招标人:烟台业达实业有限公司
联系人:吕部长 联系电话:0535-6936735
2、招标代理机构: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
地址:烟台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
联系人:张烨联系电话:0535-3975818
、监督电话:
九、备注:
1.定标方法:集体议事法 定标时间:2026年2月3日 2.异议说明: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四条、第六十条等规定和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》(七部委第11号令,2004年6月21日颁布)的有关规定,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应当在中(定)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。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,作出答复前,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。采用“评定分离” 模式的,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,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 3.投诉说明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四条、第六十条等规定和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》(七部委第11号令,2004年6月21日颁布)的有关规定,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,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,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。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,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。